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46
证券代码:831060 证券简称:天香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6月29日由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2-046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60 天香苑 2022 年 7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谭环宇、梁健豪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经纬路 8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审议董事长陈雪松先生代表董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审议监事会主席吕星韵女士代表监事会提交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6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4、045)。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七)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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