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3
公告编号:2022-055
证券代码:831060 证券简称:天香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付耀辉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主体
有限公司
陈雪松 董监高 董事长
付耀辉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5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时任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陈雪松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对付耀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
公告编号:2022-055
分的决定》(2022)370 号;
2、《关于对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付耀辉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502 号。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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