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1060 证券简称:天香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规定,
公司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重新梳理,对与仲利贸易公司的交易事
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 2021 年度母公司其他应付款 1,819,204.58 元,同时调增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819,204.58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680002 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680002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对前期财务信息披露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谨慎性原则,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
了重新梳理,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3-007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142,368,791.93 0 142,368,791.93 0.00%
负债合计 71,492,648.87 -1,819,204.58 69,673,444.29 -2.54%
未分配利润 781,590.77 1,819,204.58 2,600,795.35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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