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4
证券代码:831061 证券简称:ST 中瀛鑫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2年7月 6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深圳市中瀛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Wision Technology Holding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座4403-A,邮政编码:51803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767,574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须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视频设备、网络、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组装、生产(组装和生产执照由分公司另办);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实施和维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股东大会另有决议的,从其决议。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持股比例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文明 967.60 32.25
2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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