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8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1064 证券简称:浩驰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浩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5290530XH
承诺主体名称 余兴亮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
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承诺有效期
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后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余兴亮
公告编号:2021-012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承诺内容:余兴亮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由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人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为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公司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请求方式
1、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 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2、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方式(以邮寄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受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股份回购申请和满足回购条件的承诺书。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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