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4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1066 证券简称:ST 圣维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辽宁圣维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辽宁圣维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盛平、盛渤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8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1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0 月 3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辽宁圣维机电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 -
有限公司
盛平 董监高 董事长
盛渤晗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1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2020 年 6 月 30 日,辽宁圣维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圣维”、公司)披露与交通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涉诉公告,该银行诉讼公司未 按期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偿还欠付本息总计
94,078,814 元。根据公告,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9 日。
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诉讼事项。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披露诉讼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鞍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与辽宁圣维机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书》。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2、ST 圣维未能按规定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ST 圣维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第二十 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董事长盛平、董事会秘书盛渤晗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 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公司未及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盛平、董事会秘书盛渤晗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四十
九条第(四)项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 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盛平、盛
公告编号:2022-012
渤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处罚,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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