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1073 证券简称:瑞恒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瑞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73 瑞恒科技 2022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秀山路 63 号建邦伟业 2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福建瑞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科学谋划,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的发展规划,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对市场预测和业务拓展的计划,公司编制了《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公司向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计划向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银行贷款事宜,授权期限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十)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规定,监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