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1073 证券简称:瑞恒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瑞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73 瑞恒科技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秀山路 63 号建邦伟业 2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写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的发展规划, 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
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对市场预测和业务拓展的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126,665,453.73 元,未弥补亏损 126,665,453.73 元,超过公司股本总额56,5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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