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1073 证券简称:瑞恒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瑞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8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石向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公告编号:2024-015
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及时公平的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瑞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瑞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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