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1074 证券简称:佳力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及报告内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创新层挂牌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一般公司)》等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本议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
公告编号:2024-010
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 2023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
根据我们的调查评估,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胤华、谭青、祝素月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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