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1074 证券简称:佳力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着审慎原则和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及报告内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创新层挂牌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一般公司)》等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告编号:2024-011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胤华、谭青、祝素月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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