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1074 证券简称:佳力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任命朱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朱志刚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通过佳力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杭州晨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佳力科技股份 100,000 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朱志刚,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1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2 月任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2 年 1 月起至今任浙江佳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职务,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任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4 年 7 月 19 日起拟任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处罚或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备查文件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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