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1074 证券简称:佳力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着审慎原则和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提名朱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处罚或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关于聘任朱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
公告编号:2024-026
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处罚或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无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胤华、谭青、祝素月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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