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1075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续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延长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续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续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经审阅议案内容,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延长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告编号:2024-058
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续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孝思、鲁再平、严本道
2024 年 10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