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101510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9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以对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如存在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
【回复】
申报会计师已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对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梳理,不存在需要补充说明或披露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______________
范桂铭
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
彭冬梅
中国·武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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