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085
证券代码:831075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本次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且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所对应的资金规模。
2、参与比例上限(占新股初始发行规模比例):10%
3、本次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人员信息如下:
公告编号:2024-085
序号 姓名 员工类别
1 周宏 高级管理人员
2 周子依 核心员工(公示中)
3 江艳 高级管理人员
4 周子乔 高级管理人员
5 杜飞娥 高级管理人员
6 刘超 核心员工(公示中)
上述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由监事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员的最终认购金额、比例等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北交所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名称、设立时间、募集资金规模、管理人等事宜、对上述人员的最终认购金额及比例进行书面确认并签署本次配售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锁定及减持安排
本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对象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无法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四、备查文件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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