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1078 证券简称:易通鼎盛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易通鼎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易通鼎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3739 号)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广东易通鼎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480号)。
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 所述,2023 年 12 月 31 日,易通鼎盛
公司预付款余额为 15,424,347.50 元,其中预付技术开发费14,800,000.00 元。易通鼎盛公司于 2020 年与供应商签订软件开
发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发周期为 2020 年 9 月至 2026 年 9 月。
我们获取了合同及部分源代码等审计证据,执行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未取得合同中约定的各子项目分阶段验收的相关资料,我们无
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的
开发进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易通鼎盛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
45,875,236.87 元。本年净利润为-12,485,492.20 元。这些情况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易通鼎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 --重要性及评价错报》 ,由于易通鼎盛公司税前利润系负数,2023 年审计时以 2023 年合并营业收入的 1%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3,918.00元,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期无变化。
2、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
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所述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预付账款等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该等事项不会影响易通鼎盛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
3、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十七条:3如果认为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适合具体情况,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 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由此导致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和清偿债务。第十八条规定: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
准则第十七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易通鼎盛公司已连续亏损三年以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易通鼎盛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45,875,236.87 元,本年净利润为-12,485,492.20 元,股本总额为 75,045,000.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股本总额的二分之一。这些情况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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