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7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1080 证券简称:立思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年 3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冯飞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日止,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章亚
兰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原因
陈锦炜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公司监事会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冯飞,女,1983 年 7 月 18 日出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10
年 4 月-2011 年 3 月,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2011 年 4 月
-2014 年 2 月,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培训主管、人力资源经理;2014 年 3 月-至
今,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副总监。
公告编号:2021-002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锦炜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锦炜先生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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