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23 15:35:48 股吧网页版
ST锡成:关于补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收到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的声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3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1090 证券简称:ST 锡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收到

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锡成先生及公司股东、董事李胜群因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刑事处罚,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2019年及2020年对上述事项出具刑事判决书及刑事裁定书。公司知悉上述刑事处罚后,于当年年度报告及之后定期报告披露时《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财务报表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事项,主办券商亦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中提示了风险。由于公司未及时、完整取得上述刑事判决及裁定相关材料故未及时披露单独收到刑事判决书及刑事裁定书的公告,经主办券商督促并经公司整理相关法律文件后,现予以补充披露。

上述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收到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2-020)。

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于本次补充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1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