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9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31090 证券简称:ST 锡成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72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有限公司
王平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26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 2018 年因与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及凉山州西昌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和运输合同纠纷等,被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借款本金、运输费用及相关利息等,暂计 5,704.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37%,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
公司 2021 年因与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冕宁支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被提起诉讼,申请被执行标的金额合计 913.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2.61%,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
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周锡成等于 2017 年7 月至 2022 年5 月间存在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锡成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失信情况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第四十
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七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 ST 锡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
公告编号:2022-026
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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