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2
公告编号:2022-029
证券代码:831090 证券简称:ST 锡成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2]327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29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ST 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
ST 锡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锡成(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病逝)持有
公司股份 92,16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4762%。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
份于 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间陆续呗冻结,上述冻结股份如被全部行权,可
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未就有关冻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锡成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
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锡成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29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后,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纪律处分的情况,未来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全员合法合规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2]327 号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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