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2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31090 证券简称:ST 锡成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王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52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王平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30
一、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ST 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
ST 锡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锡成(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病逝)持有
公司股份 92,16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4762%。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
份于 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间陆续呗冻结,上述冻结股份如被全部行权,可
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未就有关冻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董事会秘书王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
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别提出警示如下:
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告编号:2022-030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未来将按照《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王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 [2022]523 号
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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