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1092 证券简称:乾元泽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对外提供借款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追认对外提供借款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具体情况:
更正前: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2023年6月,公司与济南博格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节能”)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公司以511.10万元的价格向博格节能采购预制混凝土部品自动化生产线1套。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支付价款511万元。
2023年9月,公司向博格节能转入资金100.10万元,当月博格节能转回公司 100万元;2023年10月公司向博格节能转入资金100万元,当月博格节能转回公 司100万元。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乾元云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博格节能 转入资金50万元,2023年12月4日博格节能转回乾元云建50万元。
后续公司考虑到市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研究决定暂缓采购上述设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采购上述设备,公司与博格节能协商,拟终止双 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同时将公司支付的511.10万元货款确认为借款。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与博格节能签订附生效条款的《借款协议》(自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确定博格节能向公司借款511.10 万元的事项,该笔款项自2023年6月28日起按年化6.5%计算利息(其中2023年11 月30日至12月4日的借款50万元,利息暂计445.20元),至2024年6月30日前还本 付息。同时按照同等利率补充支付2023年9月和10月借款利息。
2、济南嘉翼裕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翼裕丰”)系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包括但不限定于水泥、钢筋、砂石料等),为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济南乾元云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云建”)分别与嘉翼裕丰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此后公司及乾元云建分批向其支付货款(过程中存在多次转出转回资金情况),鉴于2023年度公司支付金额远高于嘉翼裕丰的发货金额,公司及乾元云建与嘉翼裕丰协商后,约定将2023年度公司及乾元云建超额支付的货款(不含2023年底预付款)确认为嘉翼裕丰向公司及乾元云建的借款。2023年初嘉翼裕丰对公司(含子公司)欠款为0,本期新增74,614,769.63元,本期减少59,888,715.13元,期间日最高余额16,998,380.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嘉翼裕丰尚欠公司(含子公司)合计14,726,054.50元。
2024年1-4月,公司(含子公司)向嘉翼裕丰转入资金累计12,525,888.93元,嘉翼裕丰转回公司(含子公司)资金累计14,537,216.46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与嘉翼裕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借款协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确定将2023年度公司及乾元云建超额支付的货款(不含2023年底预付款)确认为嘉翼裕丰向公司及乾元云建的借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年化利率3.45%计算利息,至2024年6月30日前还本付息。同时按照同等利率支付2024年1-4月借款利息。
三、对外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公司确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借款行为,公司分别与博格节能、嘉翼裕丰于2024年4月28日签订了付生效条件的《借款协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约定博格节能、嘉翼裕丰于2024年6月30日前收回上述全部借款,同时明确了相关违约责任,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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