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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7:02:54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4】第081号关于对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关于对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81 号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乾元泽孚)董事会:

近期,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联方认定

根据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及公开信息,2024 年 9 月
18 日,山东含弘嘉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含弘网络”)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变更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
彭泓越,11 月 7 日又变更为庄欠刚。你公司在 11 月 8 日《提
供担保的公告》中,将含弘网络认定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主办券商认定上述关联关系披露有误,但你公司未能整改。
根据你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回复,庄欠刚为你公司控
股子公司山东乾元馥华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请你公司:

(1)说明含弘网络的成立时间、股权结构、主要人员、与你公司历史交易概况等,核实其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上述主体的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含弘网络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短期内由彭泓越担任的原因,随后又转为庄欠刚的合理性,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情形;

(2)结合上述回复,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说明彭泓越在召开董事会期间仍为含弘网络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且解除上述职务至今不足 12 个月的情况下,未将含弘网络认定为关联方的原因及合规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足以识别并认定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

2、关于对外担保的合理性及合规性

根据你公司 2024 年半年报,2024 年 6 月底,你公司作
为被告的累计诉讼金额为 1,897.80 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9.58%。根据风险提示公告,因与山东华志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市金明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你公司及法
人分别于 2024 年 7 月、9 月被限制高消费,且尚未披露;2024
年你公司部分银行账号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且尚未披露。
根据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及公司临时公告,2024 年 11 月
6 日,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拟为山东含弘嘉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自 2024
年 11 月 7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6 日为含弘网络向齐鲁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济南花园支行申请的 595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彭泓越及其配偶李晓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主办券商表示:你公司董事会未将上述担保议案作为关联交易审议,且关联董事彭泓越未回避表决,该议案也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议案中也未见反担保相关安排;主办券商督导人员已明确告知公司应按关联担保的流程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但你公司仍未能整改。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的形成背景、合同主要条款、各相关方主要权利义务约定、案件进展及目前执行情况等;说明公司及董监高被法院强制执行、列为失信主体、限制高消费所涉及的具体案件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说明公司资产权利受限的进展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说明上述情况是否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就公司及法人限消、银行账号被冻结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及合规性;

(2)说明公司为含弘网络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决策人员、具体用途,并结合问题(1)的回复,说明为含弘网络提供担保的必要性;结合含弘网络截至目前的经营及资金状况,充分评估含弘网络实际偿债能力,说明其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公司是否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新增负债;说明是否存在含弘网络为公司担保的情况,如有,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及原因;

(3)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问题1 关于关联方认定的回复,说明公司未将上述对外担保作为关联交易审议、未提交股东大会且相关方未提供反担保的合规性,是否已充分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自查公司 2023 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
形;说明公司未按主办券商建议就含弘网络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整改的原因,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未来拟采取的实质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

3、关于半年报存在多处矛盾和错误

根据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你公司 2024 年半年报存
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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