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8
华林证券
关于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林证券作为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截止目前,鑫航科技公司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工作人员大量离职,无充 足资金聘请审计机构,预计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申请破产重整。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裁定受理并指定河北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收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出具的(2020)冀 11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鉴于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所涉及的债务可能 与刑事案件存在交叉,公司财产与刑事案件涉案财产能否区分尚不确定,由于 上述情况,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补发《关于法院驳回公司破产申
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现已递交上诉状至河北省衡水市中级
人民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 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依法负 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 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以及公司相关 负责人员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1、公司目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具 有以上风险违规事项,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管理部下发的《纪律
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1]240 号)和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
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给予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 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216 号),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决定:给予河北鑫航 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林证券
202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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