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鑫航”,证券代码“831093”,以下简称“鑫航股份”或“ST 鑫航”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就 ST鑫航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作以下提示:
一、ST 鑫航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由于 ST 鑫航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 ST 鑫航股票挂牌,向 ST 鑫航下发“关于终止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03 号)。主办券
商已将上述决定文书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送达至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伟,并督促公司及董伟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ST 鑫航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 ST 鑫航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
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ST 鑫航的股票自 2021年 11月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鑫航”。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针对此事项,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
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 ST 鑫航股票挂牌。
2、挂牌公司联系人:董先生 13703187577;
主办券商联系人:孙女士 13260326870。
3、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督促挂牌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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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