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4 17:36:30 股吧网页版
维泰股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维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拟在以下银行办理融资业务: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金额 1,000 万元
人民币,贷款期限 12 个月,贷款利率不超过 4%/年 。

公司拟对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要素以银行签订担保 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34%。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新疆维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

公告编号:2024-059

90,22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5.92%。所以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 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 项的规定”因此,新疆通泰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虽其 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但其适用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维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30 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什西路 545 号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什西路 545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消防工程施工、维修。

法定代表人:张伟

控股股东: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新疆维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361,476,171.62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343,925,320.27 元

公告编号:2024-059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7,550,851.35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95.14%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95.14%

2023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66,863,143.8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利润总额:5,891,093.4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4,418,320.12 元

审计情况: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全资子公司新疆维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