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10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10: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15:00—2024 年 7 月 31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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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99 维泰股份 2024 年 7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大街 5433 号新景中心 B 座 34 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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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维泰股份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泰杭萧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三)审议《关于审议中期票据申报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关于审议中期票据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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