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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99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
年 7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新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张新勇同志于 2024 年 4 月被选举为代理董事长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
常运作,根据《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 定,经征询各位董事的意见,选举张新勇先生任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告编号:2024-099
本次选举不影响张新勇先生原有工作安排,不需要作其他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选举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张新勇同志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 本次选举的张新勇同志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选举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四、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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