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6
公告编号:2024-12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并调整债务结构,现申请开展非标准化融资,经与融资租赁公司多次洽谈合作方案,现申请与中鸿翼融资租赁(新疆)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与中鸿翼融资租赁(新疆)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方案要素的相关情况说明
1、出租人:中鸿翼融资租赁(新疆)有限公司
2、承租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融资金额:2000 万元
4、租赁物:待定
5、融资模式(融资产品):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6、租赁期限:2 年
7、服务费:0 元
8、保证金:0 元
9、增信措施:无
10、综合资金成本(内部收益率 XIRR):7.04%/年
11、还款方式:按季支付租金
公告编号:2024-120
12、留购价款(回购价款):0 元
13、利息费用:1576918.16 元从申请到发行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债券产品核准和政策实时变化,募集资金最终用途要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做相应的调整。其他要素都以实际发行为准。
最终以上融资要素以出租人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解决资金缺口并调整债务结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