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149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理财信托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并有效优化现有债务结构,经与中信银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商谈,现申请在该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理财信托业务,担保方式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理财信托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方案要素的相关情况说明
此业务由中信银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理财资金向维泰股份提供不
超过 2 亿元融资,融资模式为理财资金投资“渤海信托 2024 信石 103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或“中原信托-新疆维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底层资产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人的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 4.8%/年,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担保方式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终以上业务要素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四、本次理财信托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理财信托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并调整债务结构,不会对
公告编号:2024-149
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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