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179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大街 5433 号新景中心 B 座32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773,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894,8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公告编号:2024-179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魏旋列席会议、公司总经济师李桃园代执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报废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3,338,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435,0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8%。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电子类固定资产处置报废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338,5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11,435,0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8%。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4-179
(二)律师姓名:杨有陆、于雷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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