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21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大街 5433 号新景中心 B 座32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2,534,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42,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公告编号:2024-210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 公司总经济师李桃园代执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7)、《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19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21,1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关联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222,613,103 股,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一) 关于向 5,042,387 100% 0 0% 0 0%
控股股
东建投
集团借
款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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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有陆、于雷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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