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1107 证券简称:金科信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披露 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 合规性意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反馈意见的 要求,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故主办券商对《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正,更正内容以楷体加粗的形式标注体现。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1)、2021 年股权激励回购价格”
1、更正前:
根据《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九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
条件”之“(四)、个人业绩指标”中约定“当上述条件(一)或(三)未能满足 时,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 授予价格予以回购后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共实施一次权益分派,即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对全体股东(包括上述激励对象)
按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实施权益分派。根据《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规定,公司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公告编号:2024-018
调整公式: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因此根据以上公式,经派息调整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37-0.2=1.17 元/股。
2、更正后:
根据《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九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四)、个人业绩指标”中约定“当上述条件(一)或(三)未能满足时,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予以回购后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共实施一次权益分派,即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对全体股东(包括上述激励对象)
按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实施权益分派。根据《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规定,公司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公式: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因此根据以上公式,经派息调整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7 元/股,计算方式如下:
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1.37 元/股-2022 年 2 月 15 日权益分派金额 0.20 元/
股=1.17 元/股。
二、更正事项的其他说明
公司披露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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