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1111 证券简称:智明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导致公司无法
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解决现有问题,并积极推进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二、 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纪律处分、并被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库
的风险以及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前
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07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贺山
联系电话:010-82810486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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