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1111 证券简称:智明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10 号院 1 号楼 A 座 11 层 1102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监事推选贾卫国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贾卫国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提名贾卫国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贾卫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
公告编号:2023-010
席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