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中泰证券
关于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
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恒”或“公司”)于 2023年 9 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13 号)。由于智明恒拒绝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现主办券商代为披露以下内容: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由于智明恒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
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
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明恒”。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应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李贺山
联系电话:010-82810486
邮箱:liheshan@cnpc.ne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枫华景园 5 号楼 3 层 304 室
(二) 券商联系人:余琼
联系电话:0531-68881022
邮箱:yuqiong@zts.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五、 其他说明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由于智明恒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智明恒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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