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8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第一节 监事 ...... 27
第二节 监事会 ......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1
第一节 通知 ...... 31
第二节 公告 ......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3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34
第十二章附则 ......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2008 年 3 月 25 日,公司经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并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650106050000527。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工业园区沙坪西街 52 号
邮政编码:830026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营销总监、行政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润滑油及技术服务主业,为客户提供高品
质的产品与服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谋取最大利润。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利用 润
滑油及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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