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6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1118 证券简称:兰亭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3 日以通迅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许昌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崔彦军、郭少明、刘政远、梅杰、王武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榭美舍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美舍”)因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以下简称“担保受益人”)申请 1000 万元信用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担保受益人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香榭美舍该笔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的反担保,并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第十四条的规定,挂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未超过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公司章程亦无额外规定。综上,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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