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8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31130 证券简称:ST 泓宇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79 号关于给予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陈志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49
一、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ST 泓宇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
2023 年 2 月 8 日,ST 泓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强所持公司 6,000,0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11.61%。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述事项
发生时,ST 泓宇未及时披露,后于 2023 年 3 月 3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泓宇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志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分委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泓宇、陈志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9
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加强相关主体对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79 号关于给予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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