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兴宏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
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等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对以前年度报表重新进行梳理,发现有 两项前期事项,适用于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6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50%,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3-036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 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 了《关于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CAC 证专字[2023]0242 号,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客 观、合理,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 财务规范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完善。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该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公告编号:2023-036
了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 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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