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831133 证券简称:科润智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同意股数 69,485,0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信息披露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
陕西科润公路沿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中文):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34 号新长安广场第 1 幢 2 单元
21502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纪守法,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信守职业道德,
开展灵活经营,不断改善社会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公司、股东利益共赢。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交通系统、轨道交通系统、
电子技术、工业自动化、通讯设备等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科研、开发、销售、服务及系统集成;监控、通讯、收费智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交通配套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及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及咨询;照明亮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及设备维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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