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6 15:43:02 股吧网页版
科润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6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1133 证券简称:科润智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新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由

公告编号:2023-027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共同选举李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12月 5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长李新华先生属于连任,未发生变化,李新华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
刘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日止。总经理刘伟先生属于连任,未发生变化,刘伟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
陈建文先生、邓平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副总经理陈建文先生、邓平飞先生均属于连任,未发生变化,陈建文先生、邓平飞先生均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
邓平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会秘书邓平飞先生属于连任,未发生变化,邓平飞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任
罗红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财务负责人罗红英女士为连任,罗红英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