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8
国融证券
关于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梁亦才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执行法院: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皖 1204 民初 646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
案号:(2020)皖 1204 执 40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庄千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内
原告张立红偿还借款 35 万元及利息(按照月利率 2%,从 2016 年 12 月 20 日起
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梁亦才、党勇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张立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550 元,减半收取 775 元,由被告庄千川、梁亦才、党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发布时间:2020 年 5 月 26 日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的公司声誉、经营情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本次风险提示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处理失信被执行相关事项,避免失信行为及影响进一步扩大化。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截至本提示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亦才先生累计因 5起不同的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该等失信行为仍未得到有效处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国融证券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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