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1150 证券简称:金越交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金明南先生质押 66,20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8.2693%。在本次
质押的股份中,66,202,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
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4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金豆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银(社)团贷款质押合同》及《银(社)团贷款借款合同》合同项下的申请人民币 85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金明南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1-030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66,202,000、88.2693%
股份限售情况:66,202,000、88.2693%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6,202,000、88.2693%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东金明南先生质押 62,427,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83.24%,质押股份用于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安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人民币资金银(社)团贷款合同》及《银 (社)团贷款个人权利质押合同》合同项下的申请人民币 93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该质押股份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解除质押。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质押合同;
(二)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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