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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7 19:07:54 股吧网页版
金越交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47

证券代码:831150 证券简称:金越交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决定 2020 年度拟不分配利润。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告编号:2021-047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估计的。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提名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提名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关于提名选举杨剑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选举杨剑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杨剑利女士具备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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