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越交通”)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金越交通,股票代码:831150。
通过与金越交通友好协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本公司”)欲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为此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金越交通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自挂牌以来,金越交通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金越交通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处罚的情形。
国融证券同意在金越交通履行完毕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内部决策程序,解除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无异议函后,承接金越交通的持续督导工作。
国融证券已与金越交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021 年 6 月 7 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国融证券已对金越交通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公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