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1156 证券简称:ST 浩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浩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1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56 ST 浩祯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二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浩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
议案详细内容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浩祯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七)审议《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细则》
规定,就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 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 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公告编 号:2024-005)。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0)。
(九)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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