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祯股份:关于补发股份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 831156 证券简称: 浩祯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浩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份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根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查询
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显示,公司四名股东司法冻结股份合计3,848,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809%,司法冻结执行人为山东省滨州市滨城
区人民法院(2024)鲁 1602 财保 539 号,冻结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7
年 6 月 5 日。公司冻结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由于公司疏忽,未能及时披露相关情况。现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份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23)。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山东浩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