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5:37:35 股吧网页版
浩祯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浩祯文化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浩祯文化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上海浩祯文化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2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其他(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鑫迪娱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鑫迪”)100%股权。但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出售资产事宜进行事前审议,亦未进行信息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出售上海鑫迪 100%股权的价格为 150,000.00 元,根据公司提供的上海
鑫迪娱乐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上海鑫迪娱
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396,416.19 元,其绝对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资产的比例为 112.05%,上海鑫迪的总资产为 5,553,714.99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9.56%,因此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七条,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交易。

根据挂牌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出售资产事宜进行事前审议,亦未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存在上述违规事项后,要求挂牌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
审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因上海鑫迪娱乐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
总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接近 30%,且净资产的绝对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已超过 50%,因此主办券商已要求挂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鑫迪进行审计,以此确定挂牌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鑫迪的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鑫迪娱乐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浩祯股份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13,053.42 元
(未经审计),实收股本总额为 7,000,000.00 元,浩祯股份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浩祯股份未弥补亏损已远超实收股本总额,虽然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正数,但尚未扭转收入下滑趋势。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情况不能得到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出售资产事宜履行事前审议程序,亦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及信息披露规则,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处罚的风险。此外,如上述出售资产事宜触发重大资产重组,亦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